用人理念
讓想干事的人有機會,能干事的人有舞臺,干成事的人有待遇。
唯才是舉,真才必用。
一、德才兼備原則:選拔和使用人才按照全面衡量,德才兼備的要求,堅持有德無才是庸人,有才無德是小人,德才不可偏廢。
二、“效果論”原則:在用才上,我們不看學歷看能力,不看文憑看水平,無論是什么身份,什么學歷,什么年齡,只要干得好,干得比其他人出色,業績突出,就大膽啟用,委以重任。
三、實踐第一的原則:“試玉要燒三日滿,辨才須待七年期”。
四、優勝劣汰的原則:在選用人才上,我們實現了由“伯樂相馬”向“賽場選馬”的轉變,誰干的最好,我們就作為人才加以重用;否則,只能被淘汰出局
五、“人人是人才”的原則:在人才使用上,消除模式化和神秘化,做到因人而宜,量才適用。只要在合適的崗位上發揮出最大程度的才智,就是一定意義的人才。做到人盡其才,才盡其能,促進企業持續、快速、高效發展。